2008年1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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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电话了结178万元的官司
青田法院推行上门办案 特殊人群可在家打官司
通讯员 曾旋 郭蓉蓉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一个下身截瘫的人如果碰到打官司的事该有多难!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特殊人群打官司的困难,青田县人民法院推出了上门办案的做法。下身截瘫的季时楚最近对该院的这一做法有了切身的体会:只打了一个电话,一天内自己的人身损害赔偿官司就了结了。这样的效率是季时楚怎么都想不到的。
  33岁的季时楚是一家石油公司的职工。2003年8月其与同事三人乘坐公司借用的轿车出差。途中,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,车辆冲出公路翻入瓯江边的工地上,造成三人受伤、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。季时楚因车祸导致下身截瘫,I级残疾。起诉前,季时楚和单位因赔偿数额问题意见分歧较大,一直未能达成一致。
  12月26日,季时楚打电话到青田法院,谈了自己的情况。考虑到原告季时楚下身截瘫、行动不便,青田法院的法官在接到电话的当天就展开了调解工作。法院上门为季时楚办理立案手续后,召集原、被告双方进行调解。在审判人员主持下,几个小时后,调解成功。季时楚所在单位同意在10天内支付季时楚赔偿金人民币178万余元。
  此案是青田法院“变群众四处奔走为法官主动上门”办案的又一实例。2007年来,青田法院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、残疾人,推出了预约立案、电话立案、上门立案、假日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。按当事人的实际需求,法院还可以把法庭开到田间、校园等当事人方便出庭的场所。为此,残疾人、老人等特殊群体若有纠纷要解决,尽可放心诉诸法律,青田法院的便民办案举措可以让官司打得更轻松。
  “如今打官司,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东奔西走了,过去总是群众找法官,现在反过来了。”一些特殊人群已经对法院上门办案有了深刻的体会。